万孚生物投资者提问: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称:“报告期内,公司完成36...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09日
作者: xn2oyhja
栏目:董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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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300482)投资者提问:公司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称:“报告期内,公司完成36项的新产品开发,涵盖了成熟平台的延伸、新平台的产品线扩展以及新冠相关产品的开发。”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能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义务,请问公司是否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万孚生物(300482)回复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经营及产品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公告而未披露的事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回复时间 2022-03-09 19:09:11浏览量: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