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划定三大重点领域
据“河南发布”微信公众号10月14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划定三大重点盘活领域,即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
具体而言,重点领域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重点盘活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二是统筹盘活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三是有序盘活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重点方向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推动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方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方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是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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