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答南都:加强公路沿线大功率充电等设施补贴力度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25日    作者:张庭    栏目:股票资讯

  8月25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分批次新增充电设施,那么在用地、电价等方面会有哪些配套政策来支撑这些目标的实现?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陈万见回答南都记者提问。

  8月25日,在交通运输部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陈万见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起草《行动方案》过程中,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认真研究各部门在鼓励电动汽车发展、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出台的保障政策,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公路实际情况,从用好财政支持政策、优化建设实施程序、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规范充电服务收费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配套政策。

  财政支持与服务质量挂钩,加强大功率充电等设施补贴力度

  配套措施中,一是用好财政支持政策。《行动方案》提出,要按照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给予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并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强大功率充电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

  针对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建设问题,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日,中国政府网“互动”板块刊登了网民“建议加强高速服务区的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的留言,反映一些第三方充电桩充电速度比较快,一般功率能达到70-100KW;但进入高速服务区后,充电桩充电速度都非常之低,只有20-50kw。

  对此,交通运输部回复,今年制定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行动方案和技术指南,提出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推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效率”以及“充电设备单枪额定输出功率不小于60kw”的要求,以解决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功率低、充电速度慢的问题。

  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所需用地,纳入公路用地范围

  在25日的发布会上,陈万见介绍,配套政策第二项是优化建设实施程序。《行动方案》明确,充电设施作为服务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所需用地纳入公路用地范围。针对早期建设的公路服务区可能存在的用地紧张的问题,《行动方案》要求,要做好新增充电设施布局、布线与公路场地、设施的衔接,优化行车路线和停车场布局设计,完善施工方案,提高使用效益;确需新增用地的,与地方政府商议参照公路主体工程用地政策予以支持,简化办理程序。

  三是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明确电网企业要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保障能力,满足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对部分电网暂未延伸到位、不具备大容量供电条件的偏远服务区,优先采用分布式电源等方式就近供电。

  鼓励地方出台优惠政策,阶段性减免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

  配套措施第四项是规范充电服务收费。《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充电运营商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在市场培育期实施服务费优惠,确保充电服务费合理、规范收取。同时,鼓励地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陈万见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指导省级交通运输、能源主管部门和省级电网公司,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利用好各项配套政策,共同推动完善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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