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养老2050混合(FOF)A(007188)

类型:FOF-均衡型    所属公司:嘉实基金

基本信息

基金代码007188
基金名称嘉实养老2050混合(FOF)A
基金类型FOF-均衡型
最新净值1.799
基金规模2.78亿元
手续费0.08%
所属公司嘉实基金
基金经理 郑科, 邱成

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嘉实养老2050混合(FOF)A 基金代码 007188(前端) 基金类型 FOF-均衡型 发行日期 2019年04月12日 成立日期/规模 2019年04月25日 / 0.105亿份 净资产规模 2.78亿元(截止至:2026年03月31日) 份额规模 1.6655亿份 (截止至:2026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基金经理人 邱成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0.80%(每年) 托管费率 0.15%(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 ---(每年) 最高认购费率 0.60%(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 0.08%(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1.5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1-X*0.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X*0.8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满足养老资金理财需求,通过大类资产配置,随着目标日期临近逐渐降低权益资产的比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目标日期后,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1、转型前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QDII、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转型后 2051年1月1日起,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公募REITs、QDII)、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 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对于隶属于同资产类别的基金,本基金根据基金历史业绩、基金风险调整后的收益(信息比率、Sharpe比率)、基金的规模和流动性等一系列量化指标对基金进行初步筛选并确定适选基金。通过对适选基金的定性及定量分析再次精选基金,力求寻找到投资风格稳定、业绩持续优秀并具有良好风险管理能力的投资品种。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份额计算锁定持有期;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浏览量:9219